《夫君,別聽,我真的沒想親你》第135章 五案核身(1)

作者:帥胡胡·13天前

宗正公廳公開核身那日,沈瀾亭沒有坐在主位。

他坐在被核驗席。

皇城司印暫由三副使共管當日常務,鎮國公世子印仍封在宗正寺。他沒有帶親衛進廳,只帶了一冊個人陳述和一名不參與證物的訟師。

姜怡坐在家屬席,與沈家、程謹言等證人分開。她可以同意公開夫妻共同保管過的材料,卻不能替沈瀾亭回答身體、出生與個人意願。

公廳中央沒有一口堆滿“鐵證”的大箱。

證物按來源分成五座矮案。

第一案是金足環。

足環內刻乳名“阿寧”,外側有廢太子私印與裴氏海棠押。金料來源能與東宮產育賬對應,舊磨痕與程謹言儲存盒吻合。它證明承和九月十三有一名東宮男嬰使用過這件物品,卻不能單獨證明眼前的沈瀾亭就是那個嬰兒。

第二案是出生正冊夾頁。

夾頁記錄時辰、母子狀況、當值醫女與轉移前的腕足標記。紙張、墨跡和裝訂壓痕經三批盲驗,能與東宮醫署舊冊相接。正冊原頁仍在三方封存,公開的是隱去醫女後人住址的拓本。

第三案是接嬰路線。

陸停雲換崗自陳、程謹言藥箱、沈崇嶽接嬰決定、城門值錄與舊朱錦缺口互相連線。每一份材料都不完整,放在一起卻能從東宮側門一首走到沈家後門。

第西案是三名證言。

程謹言確認接生與交付,鄭醫女確認正冊夾頁,沈崇嶽與顧蘅分別確認收下嬰兒、偽報生辰和後續養育。證言沒有合寫,也沒有要求西個人統一記憶。哪一刻看見什麼、隔了多少年、哪些只是後來聽說,都在卷中分開。

第五案最厚。

它不是血統證據,而是沈家的二十三年養育宣告:乳母賬、藥方、課業、宗學記錄、皇城司入職擔保、兄弟家賬與東廂房身高線拓圖。

這些東西不能證明廢太子是誰。

只證明沈瀾亭沒有在一隻匣子里長到二十三歲。

宗正卿先把五案邊界逐項宣讀,才開始公開驗真。

端王坐在宗室質詢席,身後帶著六名驗物人與三名言官。他沒有再用“堂兄”稱呼沈瀾亭,只叫被核驗人。

第一輪質詢便針對金足環。

端王方金匠指出足環搭扣有一次後期開合,可能在近年換過持有人。太常金工承認開合存在,日期約在十五至二十年前,無法精確;程謹言則說明沈瀾亭幼年高熱時曾取下足環,把它轉藏藥箱。

“只有他的說法?”端王問。

“藥箱內襯有同一搭扣壓痕,藥方背面記‘取金環,防磨足’。”器物博士答。

“藥方也由程謹言保管。”

“所以這一項只能支援取下行為,不能單獨閉合持有人身份。”

公示表上隨即在金足環後添了一行限制。

沒有人因這是一件重要物證便掩去弱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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