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明:朕,崇禎,只想擺爛》第1287章 喪子(上) VIP(1)

作者:丁靈司·1個月前

歷史上的尚可喜叛逃的經歷,其實相當耐人尋味。他雖然是漢奸,但一開始並沒有當叛徒的念頭。

孔有德、尚可喜、耿仲明這三個毛文龍的最信任的義孫裡,尚可喜是最晚投降的。

大體說來,毛文龍被袁崇煥斬殺後,東江鎮就持續地走下坡路。明朝在經歷己巳之變後,北方的長城防線就幾乎成為擺設,皇太極只要想就能繞過山海關來打劫,最遠還能到山東去。

崇禎六年,清軍攻佔旅順,當時尚可喜的妻妾子女都在城中,於城破時集體投水殉國。

尚可喜出兵救援,但已經來不及了。倘若他救援及時,雖然未必能挽回旅順局勢,但大機率會跟家人死在一起,共同殉國。

到時候大明就多了一個忠臣,也不會有什麼滿清的平南敬王了。

更不幸的是,崇禎六年是楊嗣昌主管軍事,他不允許皮島出現第二個毛文龍,所以對東江鎮的約束和控制一直很嚴,甚至相當苛刻。

救援旅順失敗的尚可喜返回皮島,在島上又堅持了半年,卻遲遲等不到山東來的糧食,知道大明又在黨爭,自知局勢無可救藥後,立刻北上去找皇太極了。

哪怕他知道這些韃子是害他滅門的仇人。

如果說這還算能勉強理解,但尚可喜此後的行為,就徹底讓人看不懂了。

簡單說:尚可喜算是漢奸中僅次於洪承疇的積極分子,絲毫不顧原來明朝君臣和同胞情義,舉起刀除了殺就是殺。

順治七年,清軍攻打廣州,南明軍民奮力抵抗將近十個月還是失守了。

城破後,尚可喜下令屠城。

對此,史官毫不避諱地記上一筆:“繼茂與可喜攻下廣州,怒其民力守,盡殲其丁壯。”

可以看出,這次屠城大機率沒有滿清高層授意,完全是尚可喜的自由發揮,亦或者是某種投名狀,所以清廷不用像在揚州、嘉定那樣遮掩。

屠城這事,滿清幹過,吳三桂他們也幹過,但一般來說,屠城時會留一部分活口,讓這些倖存者收屍和立威。

但尚可喜是真的一個不留。

史載:“可喜屠廣州,孑遺無留;逸出城者,擠之海中。”也就是說,哪怕僥倖逃出去的人,也被逼跳海自盡,最終無一倖免。

尚可喜在廣州做的事,讓其他漢奸都看不下去。

廣州淪陷後,清廷委任一個山東的官員胡章去做布政使。胡章人還沒到廣州,就得知了尚可喜的暴行。

他忍不住給順治帝上疏:“臣聞靖南王耿繼茂(耿仲明之子)、平南王尚可喜所部將士,掠辱士紳婦女……”,苦求順治帝勸尚可喜收刀。

但這並沒用,尚可喜在廣州的暴行從順治七年到康熙三年都沒結束,且越來越過分。

彼時康熙帝不到十歲,輔政大臣是以鰲拜為首的滿洲派,這幫人把屠城當成吃飯喝水一樣的常事,且極端仇視漢人,竟然也覺得尚可喜過分了。

清廷甚至開始擔心:要是繼續讓尚可喜這樣搞,恐怕兩廣人心盡失,早晚要便宜了臺灣的鄭家。

於是清廷以康熙帝的名義委婉地勸他:“近聞廣東人民為王屬下兵丁擾害,失其生理……自令務嚴加約束,以副委任”,讓他管束下屬,少禍害百姓。

足可見尚可喜這人的兇殘狂暴,已經超越了一般的漢奸範疇,甚至比韃子更像韃子。

吳三桂後來發動三藩之亂時,尚可喜沒有跟隨,恐怕也是知道自己其實和滿清劊子手算一路人,與漢人沒什麼情義了。

做得真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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